日寇掠夺山林资源的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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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6-10 15: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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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中社平壤6月8日电 

上世纪初,日寇非法强占我国后,实施殖民地掠夺政策,数十年来大量夺走了宝贵资源。

穷凶极恶的山林资源掠夺罪行也是其中之一。

当日寇刚强占我国的时候,山地面积占国土的80%的我国到处森林茂密。

日本历来苦于缺乏资源,到1910年,进行所谓“林积调查”而全部调查了我国所有山林,并以此为基础,1911年6月公布了殖民地反动法律——《山林令》。

为此,日寇以“国有林”、“保护林”的名义掠夺1600余万公顷面积山林,并将之转让给个别财阀、会社、日本人和亲日卖国贼。

到了上世纪30年代,随着大陆侵略战争进入准备阶段,山林采伐和掠夺行径愈演愈烈。

日寇增设现有的山林掠夺机构,同时严控朝鲜人的山林利用,以紧急保障“战时需求”的名义,甚至砍掉了景点、古迹和寺院周边的观赏木。

在殖民地统治期间(1905年-1945年),日寇掠走的木材竟达数亿立方米。

日寇掠夺山林资源导致我国山林变成童山秃岭,而它给我国人民带来了无数的深重灾难。

仅在上世纪20年代,1920年的洛东江洪水、1923年的大同江洪水、1925年的汉江和临津江以及锦江洪水等史无前例的大洪水发生。上世纪20年代洪灾受害规模比上世纪10年代增加3倍。

上述山林资源掠夺野蛮行径只不过是日寇数十年实施殖民统治时犯下的罪恶的一小部分。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