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战争犯罪、大规模屠杀犯罪应受严厉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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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6-30 12:5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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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日期: 2022-06-30    分类: 新闻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   外务省

 

美国的战争犯罪、大规模屠杀犯罪应受严厉审判

 

 

美国每年发表关于别国“人权状况”的报告,遭国际社会谴责。

美国在今年的报告中也根据美式“民主”和“价值观”对 200多个国家人权状况进行分析和训斥。

滥用毫无法律根据的人权标准和权限,以“世界人权判官”自居的美国究竟有什么资格说别人。

美国数不尽的人权犯罪记录中,只凭关于战争和大规模屠杀的几份资料足以给出其答案。

美国有一位历史学家称,美国史上充满战争和扩张,战争是美国人的生活方式。在美国240多年历史上没有战争的时间只有16年。

1945年至2001年发生的248场战争中,201场是美国发动的,其中还包括1950年6月25日美国发动的朝鲜战争。

朝鲜三年战争中,美国滥杀247万多个无辜平民,非法强占南朝鲜,致使我们民族半世纪以来遭受分割的不幸和痛苦。

进入21世纪美国开展“反恐战”,杀害80多万人,由此产生的难民数多达数千万人。

美国不仅发动血腥战争,还动用间接性的战争武器——对主权国家的经济“制裁”,剥夺众多平民的生命权和生存权。

美国“制裁”导致自1991年至2003年有100万伊拉克无辜平民失去生命,在委内瑞拉仅在2018年就有4万人丧命。

将发动战争、大规模屠杀行迹当做犯罪加以处罚是公认的国际法原则,规定相关内容的国际条约也不少。

制裁主权国家也是完全有悖于联合宪章和人权公约等国际法的大规模屠杀犯罪,受到国际社会的谴责。

近日,联合国大会和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等也通过决议,要求美国撤回高压和单方面的制裁。

尽管如此,美国却贼喊捉贼,以“判官”自居,谈论别国人权问题,这才是对国际社会的侮辱和愚弄。

没有国际法任何一项条款规定美式“民主”和“价值观”是世界人权标准,美国也从来没有被赋予“世界人权判官”资格。

美国不是“人权判官”,而是战争罪犯和大规模屠杀罪犯。

美国向国际社会做出反省,并接受国际社会的严峻审判。

 

朝鲜法律家委员会研究员李成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