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 日 成

中國國際經濟電視新聞網-官網
时间:2019-05-08 21:15:06
分享:

金 日 成
在朝鲜劳动党第六次代表大会上所作的中央委员会工作总结报告(摘录)
1980年10月10日
三  实现祖国的自主和平统一
IMG_256
……
我们要根据北方和南方在“七·四”南北联合声明中共同阐明的崇高的信念和原则,并从我国北方和南方存在着不同的思想和制度的客观现实出发,找出统一祖国的最快、最有把屋的途径,并积极努力加以实现。
我们党认为,根据自主、和平、民族大团结的原则实现祖国统一的最现实、最合理的途径,是照旧保留北方和南方现存的思想和制度,北方和南方联合起来组成一个联邦国家。
从解放直到今天,北方和南方长期存在着不同的制度,各有占着统治地位的不同的思想。在这种情况下,要实现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就不应当把某一方的思想和制度加以绝对化。如果北方和南方各自把自己的思想和制度绝对化起来,或者把它强加于对方,那么就不可避免地招致对抗和冲突。这样,反而会造成使分裂加深的结果。既然全民族一致把统一祖国看做是至高无上的任务,那么,思想和制度的差别就不应成为阻碍统一的条件。在同一个国度里,持有不同思想的人们可以共同生活;在一个统一的国家里,可以有不同的社会制度同时存在。我们绝不会把我们的思想和制度强加于南朝鲜,我们的一切都服从于实现民族的团结和祖国的统一。
IMG_256
我们党主张,在北方和南方互相承认和容许存在于对方的思想和制度的基础上,成立北方和南方以同等资格参加的民族统一政府,在这一民族统一政府之下,北方和南方以同样的权限和义务分别实行地区自治,建立这样的联邦共和国来实现祖国的统一。
联邦形式的统一国家,以北方和南方同等名额的代表和适当名额的海外侨胞代表组成最高民族联邦会议,最高民族联邦会议组织联邦常设委员会来领导北方和南方的地区政府,管辖联邦国家的全盘工作。我们认为这样做是合理的。
最高民族联邦会议及其常任机构——联邦常设委员会,作为联邦国家的统一政府,要根据全民族对团结、合作、统一的愿望,在公正的原则下讨论并决定政治、国防和对外关系等有关整个国家和民族的利益的共同问题,促进争取国家和民族的统一发展的工作,在所有领域实现北方和南方的团结和合作。联邦国家的统一政府要尊重北方和南方的社会制度,尊重北方和南方的行政组织、各党派和各阶层的意志,不容许任何一方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对方。
北方和南方的地区政府要在联邦政府的领导下,在符合全民族的根本利益和要求的范围内,实行独立的政策,在所有领域为缩小北方和南方的差别,谋求国家和民族的统一发展而努力。
联邦国家的国号,最好恢复早已为世界所广泛熟知的我国历史上的统一国家的名称,并反映北方和南方向往民主的共同的政治理念,定为高丽民主联邦共和国。
高丽民主联邦共和国应当成为不加入任何政治、军事联盟或集团的中立国家。在把具有不同的思想和制度的北方和南方这两个地区统一起来,成立一个联邦国家的情况下,高丽民主联邦共和国成为中立国家,是必然的,而且实际上也是最合理的。
高丽民主联邦共和国作为统辖我们国家的整个领土和全民族的统一国家,应当实行符合全体朝鲜人民的根本利益和要求的政策。
我们党认为,高丽民主联邦共和国提出并执行如下的施政方针是确当的。
 
第一,高丽民主联邦共和国要在国家活动的所有领域,毫不动摇地坚持自主性,实行自主的政策。
自主性,是独立国家的基本特征,是国家和民族的生命。只有在国家活动中坚持自主性、行使主权,才能维护民族的尊严和荣誉,才能按照人民的愿望实现国家的繁荣富强。
高丽民主联邦共和国应当成为不做任何国家的卫星国、不依赖任何外来势力的完全的自主独立的国家和不结盟国家。
高丽民主联邦共和国应当反对一切形式的外来势力的干涉,反对依赖外来势力,在对内、对外活动中完全行使主权,根据朝鲜民族的根本利益和我国的现实,自主地解决国家政治方面的一切问题。
IMG_256
第二,高丽民主联邦共和国要在国家的整个地区和社会的所有领域,实行民主,谋求民族的大团结。
民主是持有不同思想和政见的人们都能赞同和接受的共同的政治理念,是各阶层广大人民作为国家和社会的主人应当享有的神圣的权利。
高丽民主联邦共和国要反对独裁政治和情报政治,全面发展坚决维护和保障人民的自由和权利的民主的社会政治制度。
联邦国家要保障政党、社会团体的建立和活动的自由,保障宗教信仰、言论、出版、集会和示威的自由,保障居住在北方和南方的人民可以在国家的所有地区来往的自由,可以在任何地区自由地进行政治、经济、文化活动的权利。
联邦政府要实行公正的政策,不偏向于北方或南方的任何一方,兼顾国内两个地区、两种制度、各党派、各阶级和各阶层的利益。联邦政府所实行的一切政策,都要从民族大团结的原则出发,成为能够加强民族的团结和合作,实现国家的统一的繁荣和发展的政策。
联邦政府对于为统一国家的发展而做出努力的北方和南方的任何一个团体或个别人士,都要不咎既往,谋求团结,不容许任何形式的政治报复或迫害。
 
第三,高丽民主联邦共和国要实行北方和南方之间的经济合作和交流,保障民族经济的自立发展。
我国的北方和南方都有着将来能够继续开发和利用的丰富的自然资源,有着已经奠定的经济基础。在国家得到统一的条件下,北方和南方互助合作,共同开发自然资源,有效地利用业已奠定的经济基础,那么,我国的民族经济就能更快地得到发展,我国全体人民就能过上无限幸福的美好生活。
北方和南方之间的经济合作和交流,应当在承认北方和南方的不同经济制度,以及企业的多种多样的经济活动的基础上实现。联邦政府对北方和南方的国家所有制、合作社所有制、私有制和个人所有都应当予以承认和保护,对于资本家的财产和企业经营活动,只要它不搞垄断,不搞买办行为,而为民族经济的发展作出贡献,就不应当加以限制或侵犯。
联邦国家要根据各阶级和各阶层的利益很好地调整所有生产单位和企业的经济活动,使北方和南方共同来开发和利用地下和海洋等自然的资源,在互相合作和互通有无的原则下广泛地发展分工和通商。北方和南方的当局或企业之间,合理地组织和经营联合公司、共同市场等,也是会有好处的。
联邦国家要通过北方和南方广泛的合作和交流,使北方和南方的经济发展成为一个互相联结、有机结合的自立的民族经济。
 
第四,高丽民主联邦共和国要在科学、文化、教育领域实现北方和南方之间的交流和合作,统一地发展国家的科学技术、民族文化艺术和民族教育。
我国人民有着历史悠久的、灿烂的民族文化传统。有智慧、有才能的我们民族,自古以来就出色地发展了科学技术和文化艺术。解放后,我国的北方和南方涌现了许多有才能的科学家、技术人员和文化艺术工作者。如果实现北方和南方的交流和合作,使北方和南方的科学家、技术人员和文化艺术工作者把力量和智慧联合起来,那么,就能使我国的科学技术和民族文化艺术更加灿烂。
联邦国家要使北方和南方的科学家、技术人员共同进行科学研究工作,广泛交流科学技术方面的成就和经验,以使我国的科学技术得到迅速的发展。
联邦国家要积极鼓励北方和南方的艺术工作者和体育工作者之间的交流和合作,要使北方和南方的科学家共同发掘、保护和管理民族文化遗产,研究和发展我们固有的语言和文字,从而更加灿烂地发展我们的民族文化艺术,继续保持和发扬我们民族作为单一民族所固有的特点。
教育是决定民族将来命运的极其重要的工作。联邦政府要发展人民的教育制度,使国家和社会积极支援教育工作,从而大量培养优秀的民族技术人材,不断提高全体人民的文化水平。
 
第五,高丽民主联邦共和国要把北方和南方之间被断绝了的交通和邮电连接起来,在全国范围内保障利用交通、邮电设施的自由。
交通、邮电是国家的动脉和神经。由于国土被分割成两部分,交通和邮电被切断,我们民族遭受着巨大的不幸,连近在咫尺的家属和亲戚也无法见面,不通音信。只有把北方和南方之间被切断的交通和邮电重新连接起来,才能消除我们民族的这种不幸,才能圆满地实现北方和南方之间的政治、经济、文化的交流和合作。
联邦国家要恢复连接北方和南方的铁路和公路,开辟海上、空中航线,以便实现北方和南方在陆地、海上、空中的自由往来。还要保证北方和南方的所有地区都能互通电信,自由交递邮件。
联邦政府要使北方和南方不仅能共同利用交通工具和邮电设施,而且要逐步地进行共同经营和管理,以便将来实现全国的交通和邮电的一元化。
 
第六,高丽民主联邦共和国要为工人、农民等劳动群众和全体人民谋求安定的生活,有步骤地不断增进他们的福利。
劳动群众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是一切物质财富的创造者。保障劳动者的安定生活,不断增进他们的福利,这应当成为为人民服务的民主国家的活动的最重要的原则,而且这也是统一政府应该履行的民族义务。
联邦国家要把安定工人、农民等劳动者和各阶层人民的生活,增进他们的福利的工作放到一切活动的首位。要使所有劳动者的吃、穿、住等基本生活条件得到保障,把贫民的生活提高到中产阶层的水平,以使全体人民都过上富裕的生活。
联邦国家要设法使一切有劳动能力的人都能就业,保障他们的劳动条件和休息条件,实行能够保障劳动者过安定生活的工资制度、价格政策和公正的税收制度。要采取措施使中小企业等各种形式的企业都能进行正常的生产活动,保障劳动者的生活,特别是要由国家积极支援贫苦农渔民、小商人和手工业者。
联邦国家要对劳动者的教育和健康予以深切的关注,国家要采取措施保障所有劳动者及其家属都能受到教育和得到医疗。
 
第七,高丽民主联邦共和国要消除北方和南方之间的军事对峙状态,组织民族联合军,保卫民族免受外来侵略。
北方和南方以庞大的武装力量在军事上对峙,这是双方之间造成误会和不信任、招致不和和威胁和平的根源。
联邦国家为了结束北方和南方之间的军事对峙状态,永远消除同室操戈,要把双方的军队分别裁减到10~15万人。与此同时,要撤销分隔北方和南方的军事分界线,拆除分界线一带的所有军事设施,解散北方和南方的民间军事组织,禁止民间的军事训练。
联邦国家要把朝鲜人民军和南朝鲜“国军”合并起来组成单一的民族联合军。民族联合军要作为不属于北方和南方任何一方的统一国家的民族军队,在联邦政府的统一指挥下执行保卫祖国的任务。维持民族联合军和保卫祖国所需要的一切费用,要由北方和南方共同负担。
 
第八,高丽民主联邦共和国要维护所有旅居海外的朝鲜同胞的民族权利和利益。
今天,我们有许多朝鲜同胞旅居海外。高丽民主联邦共和国作为旅居海外的朝鲜同胞的祖国,应当担负起维护他们的民族权利和利益的责任和义务。
高丽民主联邦共和国要为所有旅居海外的朝鲜同胞享有国际上公认的合法权利和自由而积极努力,并坚决支持和声援他们争取民主的民族权利的斗争。
联邦政府要保障所有海外侨胞自由地往还祖国,回祖国后可以享有在任何地区自由地居住和进行活动的权利。
 
第九,高丽民主联邦共和国要正确地处理北方和南方在统一以前同外国建立的对外关系,统一调整两个地区政府的对外活动。
只有正确地处理北方和南方在国家统一以前同外国建立的对外关系,才能在统一了的国家内切实地保障全民族的利益和两个地区的利益,联邦国家才能在公正的立场上同世界各国发展友好关系。另外,在实现了统一后,北方和南方在一定的范围内仍然各自独立地保持同外国的关系。在这种情况下,联邦政府统一地妥善调整两个地区政府的对外活动,是必要的。
高丽民主联邦共和国应当废除北方和南方在统一以前单独同外国缔结的军事条约等一切不利于民族团结的条约和协定。在北方和南方同外国建立的对外关系中,经济关系等不违背民族共同利益的对外关系,应当继续保持下去。
联邦国家要允许北方和南方不问社会制度的差别同外国进行经济合作。联邦国家不触动在国家统一以前投在南朝鲜的外国资本,而要继续保障它的权益。
高丽民主联邦共和国要允许北方和南方的地区政府同别国建立双边关系。联邦国家要妥善调整北方和南方的对外关系,使两个地区政府在对外活动中采取统一步调。
 
第十,高丽民主联邦共和国作为代表全民族的统一国家,要发展同世界各国的友好关系,实行爱好和平的对外政策。
高丽民主联邦共和国在对外关系中是全朝鲜民族的唯一的代表。联邦国家要代表全朝鲜民族加入联合国等国际机构,要派统一的代表团去参加一切需要代表全民族的国际活动。
高丽民主联邦共和国要坚定不移地坚持中立路线,实行不结盟政策,本着自主、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的原则发展同世界各国的友好关系。高丽民主联邦共和国特别要积极发展同邻国的睦邻关系。
高丽民主联邦共和国应当成为爱好和平的国家,实行爱好和平的对外政策。统一了的朝鲜,对邻国和世界任何一个国家也不会成为侵略的威胁,它将不参加也不协助国际上的任何侵略行为。联邦国家不准别国军队驻扎在我国领土上,不准别国在我国领土上建立军事基地,禁止生产、运进和使用核武器,把朝鲜半岛变成永久的和平区和无核区。
高丽民主联邦共和国应实行的十点施政方针,正确地反映了全朝鲜民族共同的意志和要求,明确地指出了统一了的朝鲜应走的道路。
我们党这次新提出的统一祖国的方案和统一了的国家的十大政纲,必将受到全体朝鲜人民的积极支持和赞同,受到世界人民的热烈欢迎。
我们党为了尽早把统一祖国的新方案付诸实践,实现5000万同胞希望在统一了的祖国过幸福生活的热切愿望,将尽一切力量进行积极的斗争。
要按照我们党的方案建立联邦共和国,实现祖国的统一,北方和南方以及海外的所有朝鲜同胞就要不分思想和制度、党派和政见的差别,在统一祖国的旗帜下,紧密地团结在民族大统一战线中开展斗争。
在我们党和我国人民争取祖国自主和平统一的斗争道路上,仍然存在着许多困难和障碍。但是,我们一定能克服一切困难和障碍,必将以全民族团结起来的力量来完成统一祖国的历史事业。
如果全民族团结起来,北方和南方实现合作,建立了高丽民主联邦共和国,统一了祖国,那么,我们的国家就将作为一个拥有5000万人口、有着灿烂的民族文化和强大的民族经济、有崇高的尊严和权威的自主独立国家登上世界舞台,在三千里疆土上建设起更加繁荣富强的人民乐园。